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 理 依 据 | 实施机构 | 备注 |
1 | 脱贫户(不含稳定脱贫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咨询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第四条第十三项: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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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咨询 |
1.《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银保监局 安徽证监局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的通知》(合银发〔2021〕93号)第一条第(一)项: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2.《转发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皖银保监发〔2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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