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份以来,市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提升“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以过硬作风,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排查。集中一个月,聚焦9类重点人群对全市所有农村人口开展排查,共新识别监测对象630户1453人,精准制定帮扶3500余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2685个,均全部完成整改。为确保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5月下旬联合民政、医保等8个重点部门,对各地集中排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全面压实排查责任,推动排查取得实效,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是规范衔接资金使用。截至7月底,全市已批复项目351个,涉及衔接资金总额为4.15亿元,开工率为100%,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52个,涉及衔接资金3.142亿元,占比达75.75%。强化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纪检部门开展项目资金实地督导2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支出效率,严格落实执行公开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及时稳定发挥效益。
三是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对照2022年度国家、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问题以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等,共确定认领3类11项23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67条整改措施,明确21个整改责任单位。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定期开展督导调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确保严格按照时限、质量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
四是力促脱贫人口增收。扎实推进“四项清零”行动,针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收入下降脱贫人口、收入低于监测范围监测对象开展深入排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有效帮扶措施,确保稳定增收。持续夯实稳岗就业基础,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截至7月底,全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人数31649人,有21937人实现就近就业,占69.5%,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44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