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9602578/202309-00010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4 17: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市乡村振兴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清零”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总体研判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脱贫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聚焦“两缩小、两确保”,不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
一、总体研判
1、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下(人均纯收入7900元)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全部清零;
2、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0万元的脱贫村全部清零;
3、国家、省反馈问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清零;
4、“三保障一安全”发现的问题动态清零。
四、主要举措
一是常态化帮扶。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联系人逐户上门走访,了解实际情况,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通过落实保障性政策、提高低保标准、设置公益性岗位、帮销农副产品、安排联系企业对口帮扶等措施,切实提高其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0月开展年度收入核算,确保全市脱贫户、监测对象人均年纯收入全部超过监测范围。
二是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入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发展面临的问题,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方法,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安排发展项目等方式提升集体经济收入,确保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0万元的脱贫村全部清零。对于30万元及以上的脱贫村,要持续拓宽增收渠道,探索“抱团发展”、庭院经济等模式。
三是开展问题整改专项行动。5月份,对照省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摆问题,研究制定市整改方案,共梳理3类11项23个具体问题,逐项细化制定67条整改措施,明确21个整改责任单位,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对账销号。10月份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四是动态整改“三保障一安全”问题。通过“四不两直”暗访调研,到基层一线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同时定期开展数据筛查、比对分析、入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做到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