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2023 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规模见附件。
请各地收到资金后,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到具体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范围和用途。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3 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万元
地 区
金 额
宣州区
690
郎溪县
550
广德市
360
宁国市
260
泾 县
670
旌德县
500
绩溪县
470
合 计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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